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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112.3.20修訂防疫管理指引

:學務處

本防疫措施指引自3.20起實施,詳細內容以各承辦單位規定為準
(一)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者之應變措施:
1、建議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
2、篩檢陽性者如為住宿生,建議0日及次日起5日內返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如欲留校者,則由學校協助學生入住與一般寢室有所區隔之「照護宿舍」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二)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1、學生: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0日及次日起5日內向請5天防疫假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影響其學業成績評量;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
者,如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 檔案說明
  • 本部112年3月16日修正大專校院防疫管理指引及宿舍防疫管理指引(抄本).pdf
    下載 Pdf 檔(本部112年3月16日修正大專校院防疫管理指引及宿舍防疫管理指引(抄本).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17 下午 04:5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