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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如確因公務需要經指派於上班時間執行職務者,並未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所稱加班之要件。

:人事室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如確因公務需要經指派於上班時間執行職務者,並未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所稱加班之要件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1001492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檔案說明
  • 教育部公文(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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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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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2-06-06 上午 10: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