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主辦單位: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課程名稱:物件導向程式語言設計第01期
課程時數:300 小時
開訓日期:111年 6月27日(星期一)
結訓日期:111年 9月09日(星期五)
上課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五,09:00~12:00,14:00~17:00,共300小時。 (詳細上課日期依課表為準)
上課地點: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
招生名額:最少20人,上限30人
▌訓練費用
參加本課程者(勞動部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總訓練費用81000元,符合補助資格錄訓者,勞動部補助81000元 ,完成報名後,經錄取者將另以EMAIL通知。
▌招生對象
1、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無勞保待業青年
(年齡:以開訓日起實歲計算)
2、專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優先
3、或目前加保職業工會、農會、漁會或屬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身分者,惟確實無工作事實。(此身分須填寫附件-【適用投保工會者(漁保.農保等)】產業新尖兵計畫 未就業切結書)
備註:以下對象不符參加本計畫:1、日間部在學學生。2、參加勞動部與所有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結訓後 180 日內。
▌報名日期及方式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06 月 15 日止
●欲申請政府計畫補助者,請先前往台灣就業通–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報名網址: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申請步驟圖解】
(申請步驟圖解的網址為: 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Downloads/%E7%94%B3%E8%AB%8B%E8%AA%AA%E6%98%8E_new.docx.pdf
報名步驟:
1、於本網登錄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接著完成「我喜歡做的事」測驗。
2、點選報名本課程,於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簽名蓋章及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進修推廣部 洪小姐收,信件寄件人標註:【XXX(姓名)報名產業新尖兵】。
3. 若不清楚事項,請至進修推廣部現場洽詢(教學大樓1F),服務專線:06-9264115轉1405
※備註:線上簽名儲存後可列印出紙本「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
●學習獎勵金:依據「依照失業青年職前訓練獎勵要點」辦理。
勞動部加碼補助 8 仟元,依訓練期間該月課程總時數達 100 小時以上,並且缺課數不超過總時數的10%者,可核給 8 仟元。
課程內容:
Java部分: 本課程教授您用最新的Java SE 8來撰寫Java程式,課程內容涵蓋Java語言的基本語法與相關知識、全新的Lambda Expression、物件導向的概念以及Java進階語法與Web網站開發設計觀念,並針對業界專題實務及相關國際證照考試內容提供完整的資訊。 Python部分: 本課程將帶領學員從Python基本觀念建立、瞭解基礎語法、物件導向方法與類別、網頁爬蟲應用,並透過資料分析實作演練,讓第一次接觸程式設計的學員也能無痛上手,完整培養數據分析開發領域的基本功,掌握未來趨勢關鍵鑰匙。
課程目標:
本課程專門為無程式設計經驗,但有志從事程式開發的人員所設計。課程內容從基本的JAVA程式設計概念開始介紹,讓初學程式設計者能夠由淺入深,了解程式的運作原理以及基本的程式設計概念。在上完第一階段課程之後,繼續學習python程式設計所需具備的基本知識,幫助想跨入程式開發者取得一窺程式設計殿堂的入門之鑰,並協助其選擇正確的學習方向。此外,近年行政院提出 5+2 產業創新計畫作為驅動臺灣下世代產業成長的核心及資通訊產業轉型之機會,其中亦將發展物聯網產業作為我國邁向數位國家及數位經濟之碁盤,而學習Java與python程式語言,由於相關涵式方法皆有對應性,對於進入物聯網產業將有極大的幫助。
▌補助須知
參加勞動部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者,最高補助每人 10 萬元,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
1. 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以開訓日期計算)無勞保待業青年,最遲於開訓前 1 日退保,否則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2. 參加本計畫之青年,以失業者為限;其訓練期間不得具勞工保險(不含訓字保)、就業保險身份,或為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
3. 申請本計畫前,應完成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綱站會員及至專區完成「我喜歡做的事」職涯興趣探索測驗,並確實閱覽本計畫申請須知後,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加以簽名蓋章,交予訓練單位。
產業新尖兵網站: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step1. 登錄就業通網站
step2. 申請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
step3. 申請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
step4. 完成報名動作,等候訓練單位通知參加甄試及參訓
4. 未依前三項規定事項辦理者,不予補助參加本計畫。
5. 錄訓時與訓練單位簽訂訓練契約及備妥身份證明文件,以配合分署之不預告訪視。
6. 需遵循訓練單位管理及請假規定。
7. 已領取訓練費用補助者,結訓後 180 日內不得參加下列訓練:
(1) 勞動部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職前訓練。
(2) 青年就業旗艦訓練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