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納期限至115年9月7日止。
2.已辦理休學或退學者,請勿繳費。請勿至郵局繳費。
3.如欲申辦學雜費減免,請務必先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辦減免後,修改學雜費金額後再行繳費。
4.未抽中學生宿舍者,請勿繳費。
5.學生會會費僅為配合學生會代收,非為完成註冊之必要費用及程序。
→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代收類別請填111662
識別碼請填出生年月日7位數字:如93年02月22日,請輸入09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