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修讀碩士班課程資格名單請於下方檔案處下載
說 明:
1.依據本校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辦法辦理。
2.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修讀碩士班課程核定名單(如附件),核定通過之學生得於選課期間依規定選修碩士 班課程。
3.另依本校「研究生助學金發放辦法暨施行細則」,凡通過修讀碩士班課程資格之學生得辦理該項助學金申請。
4.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分機1161,洪小姐;另有關辦理修習課程等事宜,請洽教務處課務組許先生, 分機1113;
有關研究生助學金申請等事宜,請洽學務處課指組施小姐,分機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