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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活動 

出席費之支給,以每次會議新臺幣三千元為上限,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計室
說明:依行政院函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出席費之支給,以每次會議新臺幣三千元為上限,由各機關學校視會議諮詢性質及業務繁簡程度支給,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 檔案說明
  • 出席費支給3000元上限自116年1月1日年生效
    下載PDF檔案(行政院函-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pdf)_另開視窗
  • 出席費支給3000元上限自116年1月1日年生效
    下載ODT檔案(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odt)_另開視窗
  • 修正對照表
    下載ODT檔案(修正對照表.odt)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6-08-07 上午 07: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