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大專校院學生會成果展」
公布日期:2026-10-14
:學務處
青年署102年組織改造後承接「大專校院學生會成果競賽」(全學評);110年起改為學生會成果展,淡化活動競賽色彩;並於112-114年導入成就解鎖及學生會基本運作認證等核心要素。115年成果展辦理完畢後,本署就活動參與回饋意見及現行學生會實務,於學生會業務聯繫會議及學生會傳承營、並多次召開諮詢會議蒐集各界建議,共識皆為成果展目的應落實學生會交流、培力及傳承。
另查每年4月為清明連假及各校期中考時間;5月則適逢勞動節連假及新屆學生會選舉,成果展辦理時間各方意見不一,難獲各校學生會業務人員及學生會共識。經多方徵詢評估協調,116年成果展規劃與教育部「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同一時間、同一縣市(臺中市)辦理。
綜整各方意見,116年成果展實施計畫調整辦理方式如下:
時間:116年3月27日(星期六)10時至18時,以1天為原則(8時開放各校學生會布置攤位,10時開幕、17時閉幕暨頒獎典禮)。
地點: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活動內容(以下項目各校學生會自由選擇參加):
學生會成果展攤觀摩:由各校學生會自由報名擺攤,展現學生會運作成果,展現內容不限,全程參與之學校每校提供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策展獎勵金。
年度特色展現:除「校園議題推動」、「特色活動活動辦理」、「會務創新運作」外,116年新增「校園串聯共好」項目,每項依不同學制依分數排序取前5名(視各學制參與校數可從缺或增額錄取),提供獎金3萬元。
「學生會基本運作」解鎖認證:由對組織運作有自我挑戰意願之學生會提出申請,每校原則由1名培力輔導團成員於成果展當日與各校學生會對談與交流(對談交流時間視各校申請而定,最長50分鐘),並提供學生會組織運作未來可突破之建議,培力輔導結束後,雙方簽名確認。各項表現若已達基本標準即認證通過,每項發給1萬元作為獎勵。
其他學生自治活動:含學生自治交流角、學生自治議題互動牆等。
參與成果展補助:補助各校參與本活動所需交通費、住宿費、膳費等(以參與本活動之學生及學校學生會業務人員為限,請各校核實申請及報支),並請依本署「大專校院學生會培力及校園行動補助」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