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公布日期:2026-09-27
:研發處
為落實兩岸教育交流活動管理及風險控管,保障師生人身安全與權益,請各單位及師生辦理或參與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應遵守兩岸政策立場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秉持對等尊嚴原則。
二、凡以學校名義組團赴陸、學生赴陸參加教育交流,或陸方學生來臺交流等活動,不論實體或線上形式,均應依規定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辦理事前及事後登錄;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亦應依規定辦理登錄。
三、學生如自行參加校內外單位、社團、系學會或民間團體辦理之赴陸交流活動,應主動向學校回報,由學校依規定辦理登錄。
四、辦理或參與赴陸交流活動,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及文宣內容;對陸方主動邀約、全額免費或提供落地接待等活動應提高警覺,避免涉及政治目的或協助陸方宣傳。
五、目前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避免非必要旅行。另陸方出入境相關規定已有調整,赴陸可能涉及身分查核、資料提供及限制出境等風險,請師生審慎評估並做好風險管理。
六、建議赴陸港澳交流之師生,事先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以利必要時提供協助。
相關資訊:
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
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
**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平臺填報操作問題:**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
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教職員生,共同落實相關規定及赴陸交流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