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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115-1申請就學貸款、政府補助及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進修部

【115-1申請就學貸款、政府補助及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一、因辦理就學貸款、政府補助學雜費減免等相關申請具有期間限制,如同學因申請期限將至,需提前申請第二階段繳費單者,請於9/7開學後先至進修推廣部辦理相關程序。

二、同學須確認保證不再變動本學期修習學分數完成切結書簽具後,即可於白天上班時間出納組列印第二階段繳費單,以利後續辦理就學貸款、政府補助或學雜費減免等相關申請。

三、請有上述需求之同學務必留意各項申請期限,並儘早辦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最後異動時間:2026-08-24 下午 04: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