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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115.04.17來文)有關校園性別事件經申復審議決定「申復有理由」,倘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重為決定」時,有違背申復審議決定意旨而予以變更(或維持)處分之情事,請各主管機關依說明辦理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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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載 Pdf 檔(有關校園性別事件經申復審議決定「申復有理由」,倘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重為決定」時,有違背申復審議決定意旨而予以變更(或維持)處分之情事,請各主管機關依說明辦理並轉知所屬,請查照。.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6-04-28 上午 1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