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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培育東南亞語言人才計畫申請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以臺教技(四)字第1142302380A號令廢止
教育部自106學年度起以旨揭要點鼓勵及補助學校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至今東南亞語言相關課程已成為學校例行規劃課程,計畫之階段性任務完成,自114學年度起停止辦理補助計畫,爰廢止旨揭要點。
  • 檔案說明
  • 教育部令
    下載 Pdf 檔(教育部令(3).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5-11-17 上午 0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