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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勞動部公告「113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
旨揭公告係勞動部配合該部本年8月1日發布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公告之人數數額,爰重新公告旨揭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該部本年7月11日同字第1130509595號公告,即日起停止適用。
  • 檔案說明
  • 勞動部公文及公告
    下載PDF檔案(勞動部公文及公告.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4-08-16 下午 0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