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外實習團體保險】112學年度期間辦理學生校外實習投保學生團體保險須知
1.教育部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已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如各系所於本(112)學年度期間將辦理學生校外實習,需投保學生團體保險者,請以前揭公司為準。
2.本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695元(一年期),未滿一年期之計費標準請參考附件實習保險內容。檢附112學年度保險內容一份,請自行下載參閱。旨揭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3.有關訂購投保等事宜,請逕洽本案立約廠商和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73327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