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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學務處
 

 

校內連結:本校就學貸款申請網頁(路徑:校務系統>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就學貸款申請作業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就學貸款須知

承貸銀行

臺灣銀行

申請條件

  1. 家庭年所得總額114萬以下者。
  2. 家庭年所得總額114-120萬者,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半額利息。
    (須檢附就學貸款切結書)
  3. 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但家中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亦可申請就學貸款,惟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須檢附其他兄弟姐妹就讀學校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註冊章或在學證明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影本

申請步驟

  1. 下載繳費單(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入個人基本資料→查詢→列印繳費單)
  2. 請至臺灣銀行網站申請
  3. 臺灣銀行對保
  4. 本校就學貸款申請系統(學校首頁→校務系統→登入個人帳密→申請→就學貸款申請作業)
  5. 就學貸款申請依據繳費單開放列印時間 ,將下列資料開學一週內由班代統一收齊繳至學務處課指組辦理

(1) 銀行撥款通知書-學校存執聯

(2) 本校註冊繳費單

(3) 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辦及戶籍資料異動者)

(4) 本人存摺帳號影本 (有退款者第一次申辦及資料異動者)

6. 依就學貸款辦法規定,就學貸款申貸程序完成為銀行撥款日,學生於就學貸款程序未完成期間辦理休退學,無法辦理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各項統計資料為彙整全校申貸清冊後整批作業,為避免因個人延遲而影響多數人權益,各項程序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未依規定時間辦理者,均視同放棄申請。***

 

可申貸項目

  1. 學雜費(有申請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學生,可貸學雜費必須先扣除補助金額)
  2. 書籍費(最高可貸3,000元)
  3. 住宿費(校內住宿生不得超過繳費單金額,校外住宿生最高可申貸7,300元)
  4. 平安保險費
  5.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6. 學分費
  7. 生活費(須持證明至銀行申貸,持低收入戶證明,貸款金額為4萬元;持中低收入戶證明貸款金額為2萬元;持受傳染病疫情影響生活費證明貸款金額4萬元)

校內收件及

洽辦單位

分機

收件時間:開學一週內完成資料繳交

學務處課指組1242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流  程

流程1 列印當學期繳費單

下載繳費單(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入個人基本資料→查詢→列印繳費單)

流程2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請作業

進入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 1. 註冊會員: 註冊為新會員,登打基本資料、設定密碼
  • 2. 學生登入: 以會員密碼登入
  • 3. 填寫 就學貸款申請書
  • 4. 列印 就學貸款申請書

流程3 學生到臺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辦理地點: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均可辦理(簡易型分行除外)

每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請

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保證人陪同學生攜帶下列資料至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 1.銀行網站填寫列印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 2. 學生本人及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 3. 註冊繳費通知書單。
  • 4. 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配偶及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記事欄不可省略。
  • 5. 保證人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記事欄不可省略。
  • 6. 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

如連帶保證人不變,由學生本人攜帶下列資料至承貸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 1.銀行網站填寫列印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 2. 學生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 3. 註冊繳費通知書單。
  • 4. 同一學程前已辦妥對保之就學貸款申請/ 撥款通知書第三聯(借款人存執聯)。
  • 5. 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備註:同一教育階段定義--->高中職、二專、二技、七年一貫、大學醫學系、大專技院校、學士後學程、研究所各為一教育階段。

流程4 學生向學校註冊

本校就學貸款申請網頁(路徑:校務系統>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就學貸款申請作業

開學7日內寄(送)達下列資料:

  • 1. 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
  • 2. 本校註冊繳費單
  • 3. 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辦及戶籍資料異動者)
  • 4. 本人存摺帳號影本 (有退款者第一次申辦及資料異動者)

 

流程5  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合格者經學校通知,銀行則撥款予學校。

合格者:

學校匯整資料送銀行辦理審核及撥款。

不合格但家中有子女二人讀高中以上者:

依學校通知繳交另一兄弟姊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可辦理貸款,未繳交者,不予辦理。

不合格者:

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各項學雜費用。   

註:*學校上傳彙整資料時間:第1學期 10月11日至10月31日止,第2學期 3月11日及至3月31日止

      *教育部公告家庭年所得查調結果約10個工作天,遇假日順延。

 流程6  學生多貸款項滙款

學生多貸之校外住宿費、書籍費、生活費滙款作業

滙入帳戶時間:上學期預計12月中旬;下學期預計5月中旬

 

學校受理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作業流程圖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請詳見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就學貸款

 

  • 檔案說明
  •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核定通知書兼同意書
    下載 ODT 檔(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核定通知書兼同意書.odt)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4-04-10 下午 0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