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8.22修正調高餐費-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
公布日期:2024-09-02
:主計室
說明: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第六點修正規定:
(一)參加對象為機關(構)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新臺幣(以下同)三百四十元,午、晚餐每餐單價於一百二十元範圍內供應,辦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動)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費以二百八十元為基準編列。
(二)應業務需要辦理,且參加對象主要為機關(構)以外之人士者,每人每日膳費五百元。
(三)辦理國際性會議、研討會(不包括講習、訓練及研習),每人每日膳費一千元。
(四)住宿費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標準為上限。但自國外來臺之外賓每人每日住宿費上限為四千五百元。
擬:本校配合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二點、第六點修正規定,餐費每人每日膳費新臺幣(以下同)三百四 十元,午、晚餐每餐單價於一百二十元範圍內供應,辦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動)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費以二百八十元為基準編列,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