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附服務負擔助學金」
公布日期:2026-01-16
:學務處
剩餘時數查詢:t.ly/oZuMc
【注意事項】
1、「附服務負擔助學金」非工讀金。
2、申請單位須確認學生為「在學身份」,並保留學生相關「清寒證明」(學生可向戶籍里長提出申請,如無可請學生導師/系主任填寫「導師證明」)備查。
3、每筆申請為1人30小時(固定),同人同月不能重複申請(含不同單位,請學生自己注意)。
4、時數表資料請填寫完整、字體端正,匯款帳戶須為學生本人帳戶(未凍結)。
5、匯款帳戶以「台灣銀行」為主,其他郵局、銀行可能扣除之手續費將由學生自行承擔,請提醒學生自行斟酌。
6、每月28日前(須經申請人、組長核章),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12月配合會計年度關帳時間提前至12月10日收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