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TPASS通勤月票縣民公車卡及 縣民車船卡案。
公布日期:2025-08-26
:學務處
一、依據「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執行公共運輸通勤月票補助作業要點」辦理「澎湖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公車卡的實施對象為設籍本縣馬公市、湖西鄉、白沙鄉及西嶼鄉民眾,車船卡的實施對象為設籍本縣望安鄉、七美鄉民眾。
二、請有相關需求的師生,填寫申請書(如附件),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吋大頭照一張,統一提出申請(繳交至生輔組吳校安),或請於上班時間自行至公車總站持身分證及二吋大頭照一張申請個別辦卡。
三、提醒學生搭乘「學生專車」上下車時務必刷卡,搭乘「學生專車」上下車時未刷卡者須投現金方可搭乘「學生專車」。
四、統一申請的師生,請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檢附上述資料後於114年10月1日1700前繳交,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