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活動公告

【轉知】「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第四條、第十條修正發布

:學務處
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第四條、第十條修正發布
本辦法獎勵之標準如下:

👉第四條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三千元
三、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千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之

👉第十條 
本辦法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修正條文第四條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 檔案說明
  • 原住民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修正令20220905.pdf
    下載 Pdf 檔(原住民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修正令20220905.pdf)_另開視窗
  • 原住民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修正函20220905.PDF
    下載 Pdf 檔(原住民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修正函20220905.PDF)_另開視窗
  • 原住民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修正細則20220905.odt
    下載 ODT 檔(原住民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修正細則20220905.odt)_另開視窗
  • 技術士獎勵金申請表.pdf
    下載 Pdf 檔(技術士獎勵金申請表.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2-09-05 下午 05: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