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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休學生學生團體保險投保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休學期間」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說明
一、基於保障學生保險之權益,學生於休學期間仍有資格繼續投保學生團體保險,建議繼續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否則視同放棄此 權益,日後如發生意外事故則無法申請保險理賠。
二、學期前休學未繳費之學生,可列印休學申請書至出納組單獨繳交該學期平安保險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每學期繳交一次,每學期開學務必記得繳費,繳費期限上學期為11月30止,下學期為4月30日止,若有繳費相關問題請洽健康中心分機1252或出納組。
三、已繳交學雜費欲辦理休學之同學,可選擇不退還保險費,繼續享有學生保險之權利。
四、 本校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條歀,理賠項目包含身故、殘廢、重大燒燙傷、醫療保險金之給付(意外門診、意外住院、疾病住院)。
     相關內容,請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健康中心網頁查詢。理賠相關問題,可電洽各校區健康中心詢問。
 
      


健康中心 高護理師  06-9264115分機1252

最後異動時間:2020-05-07 下午 04: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