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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注意事項

依《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及行政院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公務環境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一)「大陸廠牌認定方式」及「資通訊產品定義」如下:

➤大陸廠牌認定方式:由填報機關「從嚴認定」,所有屬大陸廠牌者,無論其原產地於我國、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等,渠等產品均須納入。
➤資通訊產品定義:參考資通安全管理法第3條用詞定義,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等,另具連網能力、資料處理或控制功能者皆屬廣義之資通訊產品,包含個人電腦(如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等)、印表機、無人機、伺服器、網路通訊設備(如路由器、交換器、無線網路分享器、行動電話等)、影像攝錄設備、物聯網設備(如影印機、網路攝影機、事務機、讀卡機、字幕機等)、可攜式設備(如外接式硬碟、隨身碟、記憶卡等)、資訊周邊商品(如藍芽滑鼠、鍵盤、麥克風等)。
(二)自行或委外營運、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的場地新增規定,也不得使用大陸品牌資通訊產品。
(三)特殊需求情況,若因教學或研究需求,仍需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時,應具體敘明理由,並經機關資通安全長及其上級機關資通安全長逐級核可,函報資通安全管理法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核定,且不得涉及機敏或個資環境。
(四)依據「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辦理採購內部作業程序」,請各單位採購資通訊產品時,無論金額大小,一律先行請購,請購單須註明產品廠牌並加會圖資館資訊組,請購核准後始得交貨核銷。


常見大陸廠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硬體
道通智能(Autel Robotics)
文石(BOOK)
高巨創新(EMO)
海康威視(Hikvision)
華為(Huawei)
歐家控股(OPPO)
小米(MI)
海信(Hisense)
vivo
魅族(MEIZU)
努比亞(Nubia)
中興通訊(ZTE)
大華技術(Dahua Technology)
普聯(TP-Link)
水星網路(Mercusys)
大疆(DJI)
SUGAR
真我(REALME)
TOTOLINK
騰達(Tenda)
福斯康姆(Foscam)
機智連接科技(Plaud)
創客工場(Makeblock)
Penoval
◆軟體
微信(WeChat)
抖音(TikTok)
微博(Weibo)
美图秀秀
註:若無法認定時,建議請廠商提供說明或文件證明其非大陸廠牌。


其它參考資料:

  • 有關「限制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是否會提供相關清單?此外,在未公布清單前是否有相關參考作法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一、考量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由主管機關核定廠商清單效益有限,後續將由主管機關透過跨部會協調平臺與各機關溝通,推動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限制使用事宜 。
    二、現階段係請各公務機關依本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大陸廠牌:指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7年 12月 20日工程企字第 1070050131號函所稱「大陸地區廠商」,至於「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原則非屬上述範圍,惟各機關於辦理採購案時,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應確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不允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
    (二)陸籍人士:指委外廠商執行標案之團隊成員,其現行國籍不得為中國大陸國籍 。另,針對多重國籍部分,如其一國籍屬中國大陸國籍亦屬限制範圍 ;此外,針對香港國籍及澳門國籍人士非屬上述限制範圍 。
    (三)考量實務執行問題,現行僅限制其最終資通訊產品不可為大陸廠牌,暫未限制大陸廠牌零組件。
    (四)各機關辦理資通訊相關採購,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於採購文件中評估限制委外廠商及其分包廠商不得提供大陸地區廠商所生產或製造零組件。
  • 檔案說明
  • 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下載 Pdf 檔(1111206臺教資(四)字第1110117691號.pdf)_另開視窗
  • 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
    下載 Pdf 檔(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1).pdf)_另開視窗
  • 行政院114年3月31日院授數資安字第1141000253號函
    下載 Pdf 檔(行政院114年3月31日院授數資安字第1141000253號函.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5-11-04 上午 10: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