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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借閱資格及使用時限
視聽資料限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
本館之各項器材及資料以館內使用為原則,但因教學需要,經本館同意者,不在此限,借用冊數三種(卷),借期七天,不得續借,借期屆滿仍未歸還者,每逾期一日,每卷罰款新台幣拾元,按日累計。逾期三十日仍未歸還者得視同遺失,依遺失賠償規定賠償,並在未繳清罰款或賠償前,得停止其借閱權利。
最後異動時間:2020-08-27 上午 08: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