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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館須知

 

一、 本館開放對象:

  1. 本校教職員工、學生。 
  2. 澎湖縣民年滿十二歲者,持借書證者。 
  3. 本國民眾年滿十八歲者。

二、 校內讀者憑借書證、服務證或學生證入館;校外人士憑借書證入館或有效證件(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卡、他校學生證/教師證)登記入館。

三、 讀者在館內應衣著整齊,並不得有影響他人閱讀之行為,或擅入非開放空間。

四、 讀者不得攜帶食物、飲料或動物入館,並不得吸煙及高聲談笑與朗誦;得使用行動電話及其他影響館內寧靜之通訊器材。

五、 館內電腦主要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及資料庫, 不得利用其連接BBS站、收發 E-MAIL 、瀏覽網站及玩電腦遊戲等。 

六、 讀者在館內不得任意移動桌椅、設備或預佔座位,離館時應將個人物品攜走,未帶走之物品,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七、 未盡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18-08-17 下午 02: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