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澎湖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各類就學費用減免作業收件期程
{第四次公告}
一、說明:凡依據各類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申請就學費用減免(即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學生,同時符合政府提供其他獎助學金類別申請資格,僅能擇一申請,故應於申請前審慎思慮後決定之;若已申請並完成就學費用減免(教育部學雜費減免),俟後又因符合政府其他就學費用減免、獎助資格而欲更改申請種類,恕不予以更改,具備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務必注意。
政府提供之就學費用減免、獎助類別如下(僅能擇一申請):
二、符合「就學費用減免優待」資格者,請務必先行申辦就學費用減免作業後,再行繳費或續辦就學貸款事宜。(勿繳費後,再申請退費)
三、區分「教育階段、學制」申請說明:
五專後2年、四技、研究所
五專前3年
四、有需要申請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可至學務處生輔組領取。
五、年級請填寫新學期年級,例:
目前一年級→寫二年級
目前二年級→寫三年級
目前三年級→寫四年級 以此類推...
六、收件時間:至113/06/28 17:00截止
七、辦理單位:
(一)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體育館一樓)
(二)服務電話:本校總機(06)926-4115 分機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