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共服務 

學生線上請假作業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學生請假注意事項
1. 請假作業採線上和紙本雙軌制。日四技、進四技學生請假天數 3 日(含)以下者於系統申請(免印假單)經導師(2 日內)或系主任(3 日)核准即完成請假手續,超過 3 日者仍須列印假單連同證明文件核章後送至生輔組; 研究生線上申請後一律列印假單送至生輔組(無論請假天數多寡)。
2. 線上核假情形將以學校web mail( @ems.npu.edu.tw)通知,亦可由系統查詢得知;請假未獲核准如需補請僅能列印紙本假單親洽導師。
3. 事假必須事先申請(含當日),2日(含)以上者應檢附家長證明書(可下載系統提供之範本使用)或工作證明、受訓證明等證明文件。
4. 病假與生理假應於 3 日內完成請假手續(不含例假日),病假 2 日(含)以上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女學生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免附證明,但連續請病假及生理假累計達 3 日者,需檢具就醫證明。
5. 分次連續請 1 日或跨週接續 2 個上課日請事假或病假者,視為連續請假。
6. 除生理假外其餘各假別均需檢附證明文件(事、病假 2 日以上需檢附)。
7. 公假應檢附:競賽、活動或參訪之核准公文或簽呈、實習面試申請表、國家考試或政府機關舉辦考試之准考證、兵役調查或體檢、抽籤通知單等影本或圖片檔。
8. 父母、配偶過世者給喪假 8 日,其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直系姻親過世者給喪假 6 日,應檢附訃文或死亡證明;喪假可事後申請。
9. 原住民學生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得請族祭假,日期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為準。
10. 新生之新生訓練、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選課及防災避難疏散演練期間與學期中、學期末考試週及運動會期間不開放線上請假,如需請假應以紙本假單(學校網頁>行政單位>學務處>下載專區或常用連結>表單下載>學生請假相關表單)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逐級陳核請假(學務長核定),考試週另需填具「補考申請表」。
11. 依學生請假規則規定,事、病假合計時數不得逾全學期上課時數1/3,系統會顯示可請假時數,請同學勿浮濫請假。
12. 因故未能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可於事後 2 個星期內,填寫學生補請假申請單並檢具證明文件補辦請假手續,每學期以 2 次為限,無證明文件者恕不受理。
13. 申請事、病假不論有無點名記載應以實際缺席時數為準;個人缺曠課記錄, 請自行登入校務行政系統查閱,如有錯誤請隨時向生輔組提出更正。
14. 使用請假系統不得上傳與請假無關之文字、圖片,或有散佈病毒、破壞系統等情事。
15. 其他未盡事宜逕依學生請假規則辦理,或可洽詢生活輔導組學生請假業務承辦人(分機1225)。



  • 檔案說明
  • 33.學生線上請假流程說明.pdf
    下載 Pdf 檔(33.學生線上請假流程說明.pdf)_另開視窗
  • 29.學生請假規則.pdf
    下載 Pdf 檔(29.學生請假規則.pdf)_另開視窗
  • 32.學生請假注意事項.pdf
    下載 Pdf 檔(32.學生請假注意事項.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19 下午 04: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