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01修訂防疫措施
111.12.1校園防疫新制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
(二)室內場所空間,維持應全程佩戴口罩(老師上課除外)。
(三)致詞、演講、講課、照相、運動、歌唱、音樂吹奏、
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
11/14起確診者居家照護改為「5+n」,隔離5天期滿後,可自由外出(n=0~7)。同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可至健康中心領取快篩,快篩陰性即刻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補充:確診者接觸者、有症狀者、校內活動、出差等,可至中心登記索取快篩劑。